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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7批次不合格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情况的通告
时间: 2024-07-26 02:17:19 |   作者: 行业新闻

  为加强我市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3年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聚酯无汽饮料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瓶坯、可重复使用塑料餐饮具、食品接触用特定非复合膜袋、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密胺塑料餐饮具、淋膜纸餐具、食品接触用特定工具及塑料件淋膜纸盒、纸质袋、淋膜纸袋、不锈钢餐厨具、玻璃奶瓶等19类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1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负重性能、跌落性能、垂直载压、水蒸气透过量、微波炉耐温性等。现将详细情况通告如下:

  (一)惠州嘉瑞达纸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700环保碗(规格型号:540mL),微波炉耐温性项目不符合国家推荐性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惠城区长和塑胶厂生产的欢乐杯(规格型号:100mL/0099),负重性能项目不符合国家推荐性标准规定。

  (三)惠州市惠城区长和塑胶厂生产的凤凰状元杯(规格型号:100mL/0037),负重性能项目不符合国家推荐性标准规定。

  (一)惠州煜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YXB-305注塑盒(规格型号:YXB-305),跌落性能项目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

  (二)广东金榜健康泉水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聚酯(PET)饮用水瓶(规格型号:15L),跌落性能项目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

  罗浮壹号(惠州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PET无汽饮料瓶(规格型号:520mL/个),垂直载压项目不符合轻工行业标准规定。

  惠州市美欧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膜(PE)(规格型号:48μm/130×115(mm)),水蒸气透过量项目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及其生产者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包括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依法组织复查;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材质和类别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欢迎众多购买的人热情参加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关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通告所涉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不要购买,并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线.本次抽查依据和抽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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